2006年9月29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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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三农民喜领农业保险赔款
本报记者 蔡亮

  本报讯  “这个保险真好,对我们这些遭了灾的农民来说,真是雪中送炭啊!”日前,从人保财险永康支公司拿到2880元水稻种植业保险赔款的永康市种粮大户朱安良一脸高兴。他与另外两位种粮大户章天寿和李君子成为永康市首批获得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民,获赔总额近8000元。
  为了更好地扶持“三农”,今年3月,省政府和浙江省10家财产保险公司签约,在全国首创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永康成为试点县(市)之一。今年5月,永康市种粮大户胡德驮等5人签下了永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第一单,共向共保体投保1406亩水稻的农业保险,每亩保险费10元,最高保额400元,总计保险费14060元,最高保险金额56.24万元。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由于受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和稻瘟病、稻飞虱等病虫害影响造成水稻减产甚至绝收的,将由共保体负责赔偿。
  今年7月初,受暴雨天气影响,永康市部分地方的农作物遭受损失,朱安良等人的水稻也受到了影响。7月9日,他向承保单位人保财险永康支公司报案。接到报案后,该公司查勘人员立即与永康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的技术人员一起前往查勘。勘查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让老朱很意外:“我开始以为他们肯定会往少里说,可以少赔点。没想到他们算得很仔细,这么热的天还每天往田里跑,每算一笔账都要让我看过,最后的数额我很满意。”双方在确认损失情况后,人保财险永康分公司于9月初按照保险条款规定支付了保险赔款。
  朱安良告诉记者,双夏时节往往是农民一年里家中经济和劳动力最紧张的时候,此时一旦遇到农业灾害,农民很难应付,不仅严重影响秋收,更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农业保险则免去了农民这部分后顾之忧。他表示,明年自己还会参保,还会动员别人参保。
  目前,永康市已有180余户农户向永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投保,涉及鸡、鸭、鹅、生猪的饲养和水稻种植,缴纳保费50余万元。